關於為何有些人堅持要找代孕,而不願收養,我看過一個說法,我想這不會代表「所有」想找代孕的人的想法,但可能是其中一部份人的想法。

鄒宗翰在這篇文中,說明收養相當困難,不太可能零歲收養:
“而且大家不要誤會可以零歲收養,台灣的收養評估非常嚴謹,整個程序幾乎耗時兩年,從遞件、資格審核還有評估,到最後可以媒合。所以我自己知道的是,孩子進入收養的時候最小的年紀可以也已經兩歲了。”
https://www.facebook.com/tsoutsouhan/posts/pfbid0wVXKfpcGa7zv8ws3eCg1JwSu8vifZZYnLMf5HxNfoG72jqoMJGBmdKFs9BCmxc2El

會把嬰兒出養的父母,通常有嚴重的經濟困難,或者客觀上實在不適合養小孩(甚至可能是,由他們來撫養小孩,對小孩就是種虐待),對一些富有的家庭來說,他們願意收養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但他們不願意和這個孩子的原生家庭有一絲一毫的牽扯。

#收養 #代孕 #代理孕母

鄒宗翰 Tsou Tzung Han

謝謝大家的回應,每一個我都有看,公開轉分享的也都有按讚,就算是罵得很難聽的。如果做大眾傳播的都不相信討論的力量,那也太悲哀了。但是我想提醒大家,這些討論背後都是真正有血有肉的人,不要浪費時間在網路上互相人身攻擊或是吵無意義的架,適時關機去陪你們所愛的人! 趁老公跟小孩都睡了,我來試著回應第一個有建設性的問題:為什麼不收養?...

是否開放代孕這個問題它本質上跟是否開放賣血是一樣的/周布雅

“台灣以前曾經是不禁止血液買賣的,然後在這種制度底下死了很多人,賣血的也死掉了很多,用血的也死掉了很多,後來覺得不能繼續這樣下去了,之後血液買賣才改成強制捐贈制,強制捐贈制的意思其實是,我們情願承受因此用血成本會高上一大截,情願承受用血高峰期會因此有一些病人用不到足夠的血而死掉喔,那是因為我們相信即使這樣,死掉的人也會比讓血液自由買賣來得少,所以才管制的。

所以別老是拿什麼『想要小孩卻生不出來的女人好可憐』來情勒,需要用血的人沒有血立刻就會死掉,可憐一百倍,我們現在也不敢開口子賣血。”

https://www.facebook.com/simonbuya/posts/pfbid0aEDFv9q18yn1JVJeTBF3kjrWw6d9RpAbEkHPYSCGr9CyhbBDhYk5manKnyvW72XGl

#夜邊晚報 #代理孕母 #代孕

都貼這麼多了,還是把這系列中最切中我心的報導也貼一貼吧:

▌女人能「自願出借」子宮嗎?在人性、利益與倫理間永恆激辯的代孕難題
https://www.twreporter.org/a/disputes-around-surrogacy-ethic-debates-and-amendment

“她更進一步強調「同意」不是正當化(justify)一切的理由,「我們可以自願為奴嗎?很抱歉,就是不能自願當別人的奴隸,我們不允許一個人讓自己成為『非人』。」且在真實世界,每個人握有不一樣的資本和籌碼,同意經常是在不平等的狀況下給出。

另一說認為求子是人性,既然檯面下交易無法禁絕,不如制度化更能保障當事人權益。陳昭如將之稱為「黑市論證」,她表示市場確實有供需雙方,但道德上並非有需求就要被滿足,即便是近年盛行的「生育權」論述,也不見得能推導出代孕合法。最常類比的是器官買賣,「我們不會認為,為了保障一個人的生命權,就應該有供給,就算生命權至高無上,也不能正當化買別人的肝。」”

看完整個系列報導再回來看陳昭如的說法,發現她瞭解得很透澈,並非僅活在主義之中而不食煙火。尤其她說「他的需求不是你合法管制下能給的供給,就是要透過不合法的買賣才能夠得到」,完全切合同系列另一篇談非法代孕的報導內容。

#代理孕母

女人能「自願出借」子宮嗎?在人性、利益與倫理間永恆激辯的代孕難題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女人身體能買賣租借嗎?代孕合法化就能打擊黑市?利他就不是剝削?知情同意太理想?隨著多位立委、衛福部到民間都提出代孕相關修法草案,台灣社會終須尋求共識,我們如何透過更好的討論創造更完善的制度?

在報導者這一系列專題中,有一篇是採訪台籍合法孕母的:

▌首位公開受訪的台籍代理孕母Lily:走過生產鬼門關,不後悔幫助求子的父母
https://www.twreporter.org/a/interview-taiwanese-surrogate-mother-lily

這位孕母雖然台籍但在美國結婚生活,依法申請成為合法的 #代理孕母 。她:

- 已婚並生過兩胎,覺得懷孕生產對她來說不是艱難的事。
- 家庭經濟不佳,先生也支持她代孕。
- 但媽媽不贊成,媽媽仍認為生產危險。
- 她覺得委託者夫妻很尊重她,雙方是平等互惠的關係。
- 她對腹中的孩子有祝福但沒有不捨。
- 最後在生產時大出血,緊急到她被詢問要保命還是保子宮。

她也指出非法代孕的女性可能遭受的惡待與剝削,認為完善的法規才能保障孕母。

這篇報導是這樣作結的:

“Lily豁達地說,合約裡規範了所有衍生的醫療費用都是委託者支付,「如果我真的不幸,少了輸卵管、子宮或者是卵巢,這些也都有金額,哪個東西你缺少了,就會有一筆金額。」

那如果沒命呢?

「我記得是2千萬元的保險金吧,」Lily回答。

「妳沒跟我說死掉有錢拿,問題是2千萬也不夠養兩個小孩長大啊!」Lily媽媽吐槽。

Lily沒有再回話。”

首位公開受訪的台籍代理孕母Lily:走過生產鬼門關,不後悔幫助求子的父母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報導者》專訪Lily和她的母親,重回代孕旅程的記憶:和委託者如何溝通互動、契約保障哪些權利?Lily認為美國加州規範完整,但其他地區曾發生什麼爭議?而Lily的故事裡,你又會看見什麼?

報導者做了關於代孕的一系列專題,這是其中兩篇:

▌全球代孕市場爆發,同婚合法的台灣成為業者布局亞洲重要節點
https://www.twreporter.org/a/taiwan-as-a-cross-border-ivf-and-surrogacy-marketing-stronghold-in-asia?utm_source=t.co&utm_medium=fanpage

“在美國的代孕中介機構服務費介於30,000~50,000美元(約新台幣97萬~162萬元),約占整體代孕費用的3成;與代母營養金45,000~65,000美元(約新台幣146萬~210萬元)相去不遠。”

▌契約無效力、出事難救濟、親子受困異國⋯⋯那些陷入代孕求子糾紛的人
https://www.twreporter.org/a/disputes-around-surrogacy?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fanpage&fbclid=IwZXh0bgNhZW0CMTAAAR0G7jyCQQooQNmtt3OPWRJ6fHZO1hIMXcf-l22jK6qSqxIijGEX53c1gIA_aem_k6hGlOGiSJ40J4iLdsdrdg

第二篇說了一些委託非法代孕的人,遭遇的情形。雖然報導應該是以同情委託者的角度去寫的,但看一看反而讓我更覺得……照這樣看來,希望台灣可以合法代孕的人,「合法」只是幌子,他們真正希望的是「便宜」,因為根據第一篇報導,合法的代孕,只要到美國做就可以了呀!

目前台灣支持代孕的聲音,全部都是買方,完全沒有台灣女人跳出來說「我們就是想賺這200萬營養費!與其給美國女人賺,何不把這個機會留在國內」。

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真的能討論怎樣才是保障賣方嗎?

#代理孕母

全球代孕市場爆發,同婚合法的台灣成為業者布局亞洲重要節點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保守估計,台灣每年有逾百名不孕伴侶、同志與單身者尋求海外代孕。這是一條由市場宰制的「天堂路」,金錢、人性、法規、運氣都是考驗。跨國代孕業者正湧入同志友善指數高的台灣,將會掀起什麼變貌?

第一隻順利長大的複製恆河猴!中國宣布找到複製靈長類的新技術
09:43

https://dq.yam.com/post/15925
#中國 #代理孕母 #科學 #科學家 #胚胎 #動物 #猴子 #實驗 #複製
第一隻順利長大的複製恆河猴!中國宣布找到複製靈長類的新技術 | DQ 地球圖輯隊

地球一瞬,世界各地正發生這些大小事。註:本文為單一事件快訊報導,非深度文章

DQ 地球圖輯隊

另一方面,我想重提 2021 年中國女星鄭爽找代孕反悔的事件: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5732416

當時我看到最精闢的評論是來自中國推友的一句:
「鄭爽只是做了全天下男人都會做的事。」

鄭爽代孕反悔的事,讓我感歎即使把生育這件事「解放」到自己的身體之外,
1. 也還是放到另一個女人的身體之內
2. 竟然還是鄭爽這個女性客戶在抱怨「孩子打不掉」

打不掉一個不在自己體內的孩子,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荒謬,已經分不清是哪個層次上的荒謬了。
https://www.plurk.com/p/o6spv2

上述的 2. 證明了女人並未生來在道德上比較高尚。只要弱勢者一擺脫了弱勢的地位,是可以馬上理所當然將人物化並隨意擺布的。

說起來我在代孕這件事上的立場轉變,也是第二波女性主義到第四波女性主義(強調交織性,不再以中產婦女為思考中心)的轉變。

但我還是支持性工作合法化 -- 與其說支持合法化,不如支持說性工作得到更多的權益、充份拿回工作的每一分錢。

#代理孕母
#商業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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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明星鄭爽被指在美國代孕嬰兒並「棄養」 遭猛烈抨擊 - BBC News 中文

中國知名女演員鄭爽近日在互聯網上遭到了猛烈抨擊,她被指通過國外代孕生下兩個孩子,但在與男友分手後又「拋棄」了孩子。

BBC News 中文

年輕的時候我是支持合法商業代孕的,或者說我反感「剝削不能合法」這種意見。這承襲自我對性工作的看法而來,時至今日我的這個想法依舊沒變:

讓女人被性工作剝削的,是貧窮。
唯有止住貧窮,才能停止讓女人從事性工作而被剝削。

「因為是剝削」所以就不合法,會讓貧窮的女人落入更難保護自己的境地,我認為那不是真正關心這些女性的方式。

但是商業代孕和性工作確實不太一樣。性工作有各種型態,其中多數是非常「自然」的,就是人類以其自然狀態就能辦到(甚至許多情形下界線很模糊),因此要全面禁止是幾乎辦不到;可是代孕絕對是「人工」的,它需要醫療介入自然的身體,只要抓緊「醫療介入」的關節,禁止商業代孕相對容易。

因此,我轉而反對商業代孕合法。目前的我,贊成這篇〈有條件開放代孕之芻議〉: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07993
它提出的條件是:

(一)以無償方式代孕才能避免剝削問題
(二)明定契約以保障代孕者與委託者權益
(三)保障代孕者有隨時終止懷孕之權利
(四)有條件開放代孕須明確定義並增訂受術夫妻條件
(五)明定代孕胎兒、子女之權益保障

#代理孕母
#商業代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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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有條件開放代孕之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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