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会在7月11日通过了《 国家安全法》(NSA,以下简称国安法)。该法生效几周后,亲北京港媒报纸《大公报》先后发表了以“大公报”为署名的社评和吉林省政协委员、律师陈子迁的评论文章,批评英国以及欧美国家政府严厉谴责2020年通过的香港国安法,却同时颁布了比中国更严苛的国安法,明显采取了双重标准。又指出该法某些条文赋予政府的权力容易被滥用。 为核查《大公报》社评的批评,亚洲事实查核实验室查阅了该法案的文本和立法过程的官方档案。并访问了参与该法案修订的国会议员、英国内政部以及独立的法律专家。我们发现《大公报》所描述的法律条文字面内容基本属实,但两篇社评忽略了英国和中国权力制衡机制的不同,两国司法体系的专业及可信度也相差极大。
reNews (@renews_hk)
2023-07-01 https://www.instagram.com/p/CuIx9jlhJvv
今日是#香港 主權移交 26 年,五十年不變正式進入下半場,但不少香港人印象更深刻的,是#国安法 實施三年。
不過準確的說法,政府是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晚上 11 時,發稿公布《#國安法》刊憲並即時生效;但翌日國安法後首個七一,才是香港人首次真正見識到《國安法》的威力,當日下午,示威者在港島遊行,當時 23 歲的#唐英傑,駕駛插有光時旗的電單車,被指衝向警察,令唐英傑成為首宗國安法案件。
他當日被捕後從未獲准保釋,還押超過一年,到 2021 年 7 月 29 日,在無陪審團下,唐英傑重判入獄九年,至今只過了他刑期的三分一。
過去三年,警方合共拘捕了 253 人,指控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當中有 155 人被起訴,包括《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 及多名前高層、初選 47 人、支聯會前骨幹成員如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在已經審結的國安法案件中,有 79 人被定罪,自法例生效以來,定罪率都是 100%,從未有人脫罪。
《#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周年,特區政府表示,香港社會現已回復穩定,惟大眾絕不可掉以輕心,務須保持警覺,慎防反中亂港分子伺機反撲,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
港府昨日發稿,重申國安法只昤懲治「極少數」犯罪分子,保護「絕大多數」市民,但仍有人網絡、媒體「軟對抗」,煽動市民仇恨中央和港府,港府會全面準確實施國安法,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
政府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傳播、表演或展示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2023-06-06 now新闻
https://news.now.com/urgentnews.jsp?taskId=32539
#香港 #反修例 #愿荣光归香港 #国安法 #文化审查
#律政司 於六月五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及臨時禁制令(#HCA 855/2023),以禁止四項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或稱 「Glory to Hong Kong」,以下簡稱「有關歌曲」)有關的非法行為,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
有關歌曲自二○一九年起開始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而非正確的《義勇軍進行曲》),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事實上,過往發生的不少事件,已證明有關歌曲極可能會在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等情況下繼續被肆意流傳。為了履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經仔細考慮後決定向法院申請針對任何人以下行為的禁制令:
(一)在下述(i)或(ii)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i)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以及在能構成上述煽動的情況下;或
(ii)在具《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下;
(二)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致令其:
(i)相當可能被誤會為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言屬國歌;或
(ii)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或
(三)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協助和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上文第(一)或(二)段所列明的行為;或
(四)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任何上文第(一)或(二)段所列明的行為。
政府發言人指出:「政府申請禁制令的目的是制止任何人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或在具煽動意圖的情況下,傳播或表演有關歌曲等;或在具侮辱國歌意圖的情況下,將有關歌曲當為香港國歌傳播或表演等,以維護國家安全及國歌的尊嚴。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這個正當目的,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事實上,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亦向公眾人士明確指出上述行為可構成刑事罪行,市民不應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