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
涉事藝能工程 、舞館認罪
各被罰款22萬及13.2萬元
23名涉事舞蹈員為舞館求情
協興隆被控6項罪名 申押後明年1月再訊
去年7月,男團 #MIRROR 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時發生巨型屏幕墮下事故,擊傷兩名舞蹈員包括 #李啟言(#Mo)及 #張梓峯。涉事的 #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 和 #舞館有限公司,被勞工處票控「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等共15條控罪。
案件今日(15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舞館承認5項控罪,包括兩項未有為僱員購買保險、兩項在意外後14天內未向勞工處處長發出意外通知,及1項沒有確保僱員於進行舞蹈綵排及表演期間的安全及健康,故判罰款13.2萬元。
至於藝能工程承認的4項指控,包括兩項沒有確保懸吊的LED大屏幕系統安全及不會危害健康,及兩項在造成一名僱員遭受嚴重身體傷害的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沒有將該宗意外通知職業安全主任,因此被罰款22萬。
而另一被告,被控6項罪名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控罪包括沒有確保僱員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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