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業主問我,35歲做學徒,不覺得有點晚了嗎?
我不懂,台灣人很喜歡提出這類型的問題,讓人覺得「你想聽到怎樣的回答呢?」。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所謂晚不晚的嗎?
或者,晚了又如何?
甚至我想反問,怎麼樣算晚了?
我一點都沒想過這個問題,每個人的人生都不需要向誰對齊。退伍後我就一直輾轉於各家工廠,做著不喜歡的工作,領著穩定薪水。兩年前,我突然覺得人生就應該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否則我跟活死人沒什麼兩樣。
真要跟別人比,有多少人能像我35歲離開穩定薪水的舒適圈,成為學徒領少少日薪?
35歲,我找到人生目標,做自己喜歡的事,我不覺得自己比較落後。
希望每個人不管到了幾歲,都能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並悠遊自在地走在自己的人生路上,沒有什麼晚不晚,想做就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