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舊識聊到動保野保的紛爭,還是滿感慨的。
我覺得動保野保,關注生命和生態的尺度不同,促使聚焦的目光範疇不同,一長一消之下,滿容易衝突是真的,但其實需要合作也是真的,可惜目前完全無法對話了。
以海洋保育來說,消費娛樂的海洋高智慧生物表演,我覺得就是跟兩邊都有關係的議題。
野生動物該不該鼓勵馴養?
馴養後人類的責任和界線在哪裡?
籠飼野生動物是不是要有基礎的要求?
娛樂意義大於消費意義的馴養是不是應該禁止?
擅自繁衍野生動物的下一代,生存率只有50%,終生囚禁高智慧生物,這又是可以接受的嗎?
今天是動保團體出來為野保領域海豚的自由發聲,那下次野保團體看到生命被不當侵害時,會有不同的體悟嗎?
動保團體看到野生動物生命被不當侵害,也有同等的生命價值去看照嗎?
禁止鯨豚秀、轉型其實就是動保野保合作的空間。而碰到這次動保團體集結起來,去現場抗議野柳海洋世界違法、不當繁殖小海豚,生存空間不足,隱瞞海保署的行動,私心覺得還是滿希望看到一些野保團體釋出支持的聲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