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的历史 “钳”是一种刑具,《汉书·楚元王传》颜注曰:“钳,以铁束颈也。”它是一种用一直铁棍穿进一近半环形很难弯曲的铁弓的刑具,可以束缚犯罪的脖颈。因此“髡钳为城旦”也就是带着刑具,剃去头发鬓须从事城旦苦役。与髡刑相近的是耐刑。《说文》曰:“耐,罪不至髡也。”耐与髡的区别在于,前者只去鬓、须,而不剃发,但后者不仅去鬓须,还要剃发。由于耐刑保持头发完好,因此也被后人称为“完”刑。但事实上,完既非“髡”,也非“耐”,所谓“完”是指“不加肉刑髡剃”,也即许慎《说文》说的:“完,全也”,罪人受墨、劓、刖、宫,身体有残缺,当属“不完”,髡耐两刑,身体毛发受损,在古人观念中,身体亦有亏损,也是“不完”,因此完刑是不受墨、劓、刖、宫、髡、耐诸刑。之所以有完刑的称呼,就是要与“不完”相区别,因此无论是“黥城旦”“髡钳城旦”“耐城旦”都是受徒刑而加“不完”之亏体之刑,而“完城旦”则仅是单纯的徒刑。
@gttnnn 感觉剃头这种事也算刑就是给曹操这类有特权的人万一需要装样子的时候用的……
@lbs2014 社死也是一种死。尤其对有身份的人来说的确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