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es 豐 on Instagram: "2025,做個識保護自己嘅麻煩人 // 我的 2024 完結在這幅相片。深夜,我送友人回家,在屋苑範圍內的馬路上慢慢邊聊邊走。這時,一輛警車駛至背後,我卻未有發覺,直至背後傳來警員的呼喝。那警員的語氣似是喝罵多於命令或提醒,我避走到路旁繼續前行,揚手心中暗罵。 與友人走多十多米後,背後傳來警車急駛的聲音,然後是一段流氓似的呼喝:「做咩手指指呀?」「企喺度!」。我未聽聞警察用權教育禮貌,也不知讓路後手指指觸犯甚麼法例,但或許非法入境香港者眾多吧,我早已慣於被截查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便一邊回頭一邊預先拿出第份證。一名便衣人士率先趕至,四尾軍裝警員緊隨著,對我和友人是一輪呼喝,中間夾雜「攞身份證出嚟!」的命令。 五人未拿到我們的身份證就開始把年齡、工作等問過一遍,我們先是如實回答,他們再追問時我馬上打斷他:「我唔需要答。」一名警員要求同僚對我搜身,我詢問理由為何,五名警員立刻(只是打個比喻)如村屋門後的看門狗般高聲「疊聲」喝出法律條例,有的警員說是 「警隊條例第 54 條(1)」,也有的說是「第 54 條(2)」。我追問道:「你講咗權力來源啫,咁原因係咩?」兩名警員立刻輪流咆哮:「我唔需要同你解釋!」多次追問下,幾位警員在這幾個答案之間來回數遍,才模糊得出「因為現在夜深而我們不知道你是否住在這個屋苑」的「理由」。衝著我來的除了是哮聲,這次還有他們的手指頭。 因為配合很易,所以不配合就很大機會是「阻差辦公」- 在作過判決的法庭眼中看來就是如此。警員由我褲袋、手提袋、袋內的郵票、信封、銀包內的卡片都翻過一遍,甚至拉開我褲頭直至能看見我的內褲。硬著頭皮配合過後,我用電話記錄警車車牌和兩名軍裝警員的編號。 「Port 我吖!我IC呀!」一名軍裝警重複咆哮,屋苑內本來夜闌人靜,此時警員的呼喝已驚動屋苑保安前來了解。 將身份證和隨身物品歸還予我和朋友後,軍裝警員打算離去,我於是要求在不遠處搜查友人的便衣人士出示委任證和警員編號,畢竟願意在深夜跳下警車呼喝著教育市民不要「手指指」實在難得,我怎能不認識一下? 便衣人士卻拉著我的友人來,對他說:「同佢講吖」,我朋友支支吾吾地說:「算啦,唔好⋯⋯搞喇⋯⋯」用朋友脅逼行駛正當權力的市民,高招,我更要請教他高姓大名,於是繼續要求他出示委任證。 此時,這名十分鐘前還在呼喝的便衣人士竟然連行帶跑地要回到警車,這次輪到他支支吾吾地推搪:「我畀左你朋友睇㗎喇!」事實上他未有向我朋友出示委任證,以「我俾左你XX睇㗎喇」來拒絕市民行駛權利更是荒謬。你唔好講你識我老豆叫我飲茶時問佢? 我沿著他們追趕我和友人的路追趕便衣人士直到警車外。剛才呼喝的軍裝警員坐在車頭喝道:「你抄我得喇!我帶隊呀!」我重申要求記錄所有搜查我們的警員的編號,他輕描淡寫一句「你冇同我要求啊。」得知我正在錄音後,然後又攪下車窗一句「我冇聽到喎。」在我不斷重提要求下,警車揚長以去,執行警察教育市民的神聖職責。 幾分鐘後,我和友人在便利店喝著酒平復心情,我提起多次被截停搜查時被不合理對待的經歴。他說平日都會看到警察截停途人作搜查,問為何警察仍可以如此行事。 「因為我哋慣左囉。」 // 我成日都被截查,唔知係因為堂眉定係髮型,或者根本同樣貌氣質無關;被截查之間嘅時間唔係以月計,而係以星期嚟計。呢個相信唔係我獨有嘅經歷,而係香港好多群體共有嘅經歴。 我記我第一次被「SS 」係初中,當時我著住件白色底衫攞住袋餸由街市行返屋企,警員好似《功夫》入面斧頭幫搵周星馳報復時咁,喺街市一字排開行。 我記得返工返學途中,睡眼惺忪望住警員喺行去地鐵站嘅人潮中揀咗個同所有人一樣著恤衫嘅尼泊爾人,拉佢埋一邊搜身。 我記得警員無端端話思疑法院外零落、安靜嘅人會「危害國安」,然後查所有人身份證。三個人或以上聚集,並且「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先係非法集結啊,但警員話有三個人喺度就要俾佢SS。 我記得有途人被截查,查到鞋都要除埋。佢係非華裔嘅朋友。呢件係前個星期嘅事。 我記得喺去做 gym 途中俾警察SS,警員話「觀點與角度」就係佢搜查嘅理據。呢件係上個星期嘅事。 呢幾日,喺學堂受過精銳訓練嘅警員被成批派去守書店。呢件事仲進行緊。 壞制度下,人嘅壞處會被放大。喺一個權力正在不斷擴張嘅制度下,當權力被交到輕率看待自己職責嘅人,遇上慣於因為怕麻煩而讓步嘅「受管理者」,佢地嘅權力就會膨脹落去。陀槍嘅如是,喺 Office 喺舖頭喺學院嘅都係。我哋冇左好多空間:有啲空間係被奪去嘅,有啲空間係我哋讓走嘅。 新一年世界應該會變差啲,但2025 年,就讓我哋麻煩啲,縱使侵犯你嘅人以為自己冇驚過你,都麻煩俾身邊嘅人睇:我哋仲好麻煩。"
113 likes, 1 comments - kwanc_fungmiles on December 30, 2024: "2025,做個識保護自己嘅麻煩人 // 我的 2024 完結在這幅相片。深夜,我送友人回家,在屋苑範圍內的馬路上慢慢邊聊邊走。這時,一輛警車駛至背後,我卻未有發覺,直至背後傳來警員的呼喝。那警員的語氣似是喝罵多於命令或提醒,我避走到路旁繼續前行,揚手心中暗罵。 與友人走多十多米後,背後傳來警車急駛的聲音,然後是一段流氓似的呼喝:「做咩手指指呀?」「企喺度!」。我未聽聞警察用權教育禮貌,也不知讓路後手指指觸犯甚麼法例,但或許非法入境香港者眾多吧,我早已慣於被截查並要求出示身份證,便一邊回頭一邊預先拿出第份證。一名便衣人士率先趕至,四尾軍裝警員緊隨著,對我和友人是一輪呼喝,中間夾雜「攞身份證出嚟!」的命令。 五人未拿到我們的身份證就開始把年齡、工作等問過一遍,我們先是如實回答,他們再追問時我馬上打斷他:「我唔需要答。」一名警員要求同僚對我搜身,我詢問理由為何,五名警員立刻(只是打個比喻)如村屋門後的看門狗般高聲「疊聲」喝出法律條例,有的警員說是 「警隊條例第 54 條(1)」,也有的說是「第 54 條(2)」。我追問道:「你講咗權力來源啫,咁原因係咩?」兩名警員立刻輪流咆哮:「我唔需要同你解釋!」多次追問下,幾位警員在這幾個答案之間來回數遍,才模糊得出「因為現在夜深而我們不知道你是否住在這個屋苑」的「理由」。衝著我來的除了是哮聲,這次還有他們的手指頭。 因為配合很易,所以不配合就很大機會是「阻差辦公」- 在作過判決的法庭眼中看來就是如此。警員由我褲袋、手提袋、袋內的郵票、信封、銀包內的卡片都翻過一遍,甚至拉開我褲頭直至能看見我的內褲。硬著頭皮配合過後,我用電話記錄警車車牌和兩名軍裝警員的編號。 「Port 我吖!我IC呀!」一名軍裝警重複咆哮,屋苑內本來夜闌人靜,此時警員的呼喝已驚動屋苑保安前來了解。 將身份證和隨身物品歸還予我和朋友後,軍裝警員打算離去,我於是要求在不遠處搜查友人的便衣人士出示委任證和警員編號,畢竟願意在深夜跳下警車呼喝著教育市民不要「手指指」實在難得,我怎能不認識一下? 便衣人士卻拉著我的友人來,對他說:「同佢講吖」,我朋友支支吾吾地說:「算啦,唔好⋯⋯搞喇⋯⋯」用朋友脅逼行駛正當權力的市民,高招,我更要請教他高姓大名,於是繼續要求他出示委任證。 此時,這名十分鐘前還在呼喝的便衣人士竟然連行帶跑地要回到警車,這次輪到他支支吾吾地推搪:「我畀左你朋友睇㗎喇!」事實上他未有向我朋友出示委任證,以「我俾左你XX睇㗎喇」來拒絕市民行駛權利更是荒謬。你唔好講你識我老豆叫我飲茶時問佢? 我沿著他們追趕我和友人的路追趕便衣人士直到警車外。剛才呼喝的軍裝警員坐在車頭喝道:「你抄我得喇!我帶隊呀!」我重申要求記錄所有搜查我們的警員的編號,他輕描淡寫一句「你冇同我要求啊。」得知我正在錄音後,然後又攪下車窗一句「我冇聽到喎。」在我不斷重提要求下,警車揚長以去,執行警察教育市民的神聖職責。 幾分鐘後,我和友人在便利店喝著酒平復心情,我提起多次被截停搜查時被不合理對待的經歴。他說平日都會看到警察截停途人作搜查,問為何警察仍可以如此行事。 「因為我哋慣左囉。」 // 我成日都被截查,唔知係因為堂眉定係髮型,或者根本同樣貌氣質無關;被截查之間嘅時間唔係以月計,而係以星期嚟計。呢個相信唔係我獨有嘅經歷,而係香港好多群體共有嘅經歴。 我記我第一次被「SS 」係初中,當時我著住件白色底衫攞住袋餸由街市行返屋企,警員好似《功夫》入面斧頭幫搵周星馳報復時咁,喺街市一字排開行。 我記得返工返學途中,睡眼惺忪望住警員喺行去地鐵站嘅人潮中揀咗個同所有人一樣著恤衫嘅尼泊爾人,拉佢埋一邊搜身。 我記得警員無端端話思疑法院外零落、安靜嘅人會「危害國安」,然後查所有人身份證。三個人或以上聚集,並且「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先係非法集結啊,但警員話有三個人喺度就要俾佢SS。 我記得有途人被截查,查到鞋都要除埋。佢係非華裔嘅朋友。呢件係前個星期嘅事。 我記得喺去做 gym 途中俾警察SS,警員話「觀點與角度」就係佢搜查嘅理據。呢件係上個星期嘅事。 呢幾日,喺學堂受過精銳訓練嘅警員被成批派去守書店。呢件事仲進行緊。 壞制度下,人嘅壞處會被放大。喺一個權力正在不斷擴張嘅制度下,當權力被交到輕率看待自己職責嘅人,遇上慣於因為怕麻煩而讓步嘅「受管理者」,佢地嘅權力就會膨脹落去。陀槍嘅如是,喺 Office 喺舖頭喺學院嘅都係。我哋冇左好多空間:有啲空間係被奪去嘅,有啲空間係我哋讓走嘅。 新一年世界應該會變差啲,但2025 年,就讓我哋麻煩啲,縱使侵犯你嘅人以為自己冇驚過你,都麻煩俾身邊嘅人睇:我哋仲好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