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扉客2018
2023-07-10 https://weibo.com/5255097842/N9dmv9t95
#私自建桥 #基层自治
综合南都、大河报、华商报等多家媒体提供的信息,#吉林浮桥案 的基本面应该是大致清楚了。几点看法,供各位参考:
1,黄家自主搭建浮桥,向过桥车辆收取适当费用,为两岸交通往来提供了方便。这个基本事实没有问题。
2,浮桥在汛期如妨碍行洪,水利部门进行监管甚至处罚或者要求拆除,也不是一点依据都没有。但政府部门不应该仅仅一罚或者一拆了之,应该承担起符合安全和行洪标准的修桥公共义务。
3,本案之所以被冤判,直接原因可能缘于线索系当地扫黑办移交。被纳入#扫黑除恶 运动范围之后,#公安 不敢不查,#检察院 不敢不诉,#法院 不敢不判,遂铸成冤案。一个细节是,全案十几个被告最后全部判了缓刑,说明法官自己也觉得本案离了大谱,最后还是手下留了一点情。
4,本案需要翻过来,也应该翻过来。已有师友前往当地为黄家提供法律援助,祝他们顺利。
5,在这个事实基础上,成都张丰那篇评论指出的问题仍是要害。且不谈#乡绅社会,#宪法 和现行法律法规下的#乡村 基层组织自治功能,现在也萎缩得差不多了。这也是为什么一件利国利民利己的善举,仍然完全挡不住一个可能源于私人恩怨的举报引发的运动式司法全方位碾压的原因。
6,最后一点,简中世界里,#信息污染 实在太厉害了。主动作恶者兴风作浪,污染信息。不明真相者一头雾水,胡乱转发。信息甄别和获取真相的成本越来越高企,以致正义不仅姗姗来迟,而且越来越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