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英时回忆录 我的困局當時在香港傳佈得很廣,最後連亞洲協會駐港代表艾維(James Ivy)也知道了。艾維很尊重賓四師,一九五三年亞洲協會出資試建新亞研究所便出自他的決定。因此他通過賓四師,傳話要我去和他當面一談。在瞭解了全部情況之後,他自動地寫了一封信給美國駐港總領事莊萊德(Everett F. Drurnright,後長期在台北任駐華大使),指出我到哈佛訪問是一個青年學人一生難得一遇的進修機會,不應因技術性問題而喪失。於是莊萊德在覆信中提出了另一個給我入境的合法方式:我在香港找一位律師,當面宣誓自己是「一個無國籍之人」(“a stateless person”),再由律師寫成正式文件,簽名其上,以代替護照,美國領事館便可合法地在這一文件上簽證。
這一「無國籍」的身分給了我很大很多的困難。我每年都必須到移民局去申請延長,當時持有這一特殊身分的人似乎不多,移民局官員每次必詳細追問,並一再警告我不能離境,一離境簽證便失效了。這一情況直到十幾年後取得永久居民的身分才告終結。
#余英时回忆录 從三月尾開始,我積極辦理去美國的法律手續,想不到碰到了極大的阻力,幾乎不能成行。原來當時在台的國民政府和美國國務院之間存在著一個協定,即香港和澳門的中國人去美國,必須用中華民國的護照。依照這一協定,我不能不通過台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申請出國護照。但台灣派在香港的地下公安人員不經過任何調查,也不曾找我詢問,便已秘密呈報台北政府,說我是反國民黨的「第三勢力」,到美國後必將發出對台灣不利的政治言論。這樣一來,我的申請便被擱置在一旁,無論是教育部或外交部都不敢答覆,有如石沉大海。賓四師後來瞭解到這一情況,還特別寫了一封懇切的公函給台北行政院,但因安檢一關不能通過,也沒有發生絲毫作用。申請案一直拖了六個月之久,我不但不可能在七月去美,而且到了九月中旬哈佛開學之後,我也未能得到台北任何回音。我不可能取得護照已是確定無疑的了。
可笑的是,我在香港幾年雖在所謂「第三勢力」刊物上寫過不少文章,卻從來沒有一個字涉及國民黨。我的作品主要是從歷史角度倡導民主自由的價值,上面已經說過了,不必再談。
#余英时回忆录 夏鼐是大陸考古學界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他所採取的立場不是個人的而是集體的,所以這是中共官方意志的體現。相對於光直一心一意想以自家人身分回到「國內」從事考古發掘的一往深情而言,我們不禁想起明、清小說中常見的兩句話:「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雖然時移勢易,一九九四年光直終於爭取到與考古所共同發掘商丘的機會,然而時不我與,他的健康已不允許他進行田野工作了。
這無疑是光直一生中最大的遺憾!
#余英时回忆录 光直退而求其次,把希望轉寄在中美考古合作上面。所以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共和美國正式建交之後,他立即提出了合作計劃。這年一月二十二日《夏鼐日記》說:「關於光直教授寄來的合作考古的建議。」第二天又記:「晨間赴院部外事局,聯繫關於……張光直提出考古合作事,與唐愷局長商談……。」這一案件在社會科學院的領導單位中先後商討了一個月,二月二十日夏鼐記下極重要的一句話:
赴院部,與劉仰嶠、鮑正鵠二同志談中美合作考古事,我主張婉拒。
可知光直的合作計劃也敗在夏鼐手上。最使光直傷心的是他和四川大學的合作案。光直對北京考古所完全絕望之後,還不死心,轉而向各地大學尋求合作的可能。一九八〇年代初他獲得四川大學的支持,由川大教授童恩正與他合作,對長江上游進行考古調查。這一計劃不但雙方已簽了合約,而且教育部也正式批准了。大學屬於教育部系統,不受社會科學院的限制。但夏鼐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立即親自打電話給教育部長,並運用他手中所握的種種勢力,終於推翻了原有的合約(詳見《夏鼐日記》第九卷及張光直〈哭童恩正先生〉,收在《考古人類學隨筆》,增訂本〔北京:三聯書店,一九九九〕,頁一七六─一八〇)。
#余英时回忆录 他願意離開美國,到北京考古所長期任職,主要當然是為了實現一生中最大的夢想:親自到中國進行考古發掘。夏鼐「不置可否」其實就是不接受光直的入所申請。夏對於光直在考古學和人類學領域中的成就比所有中國考古學家都認識得更清楚。早在一九六三年的八、九月間他已花了十天功夫細讀剛剛出版的《古代中國考古學》(The Archaeology of Ancient China);他的評語說:「此書用文化人類學的觀點來介紹中國考古學,主要是解放以後的收穫,頗能自成一說,但其中有些立論過於倉促。」(見《日記》一九六三年九月十二日條)此後如《日記》所記,夏氏又陸續閱讀了光直的主要中英文論著。在正常的學術環境中(無論中外),夏氏作為考古所所長,對光直這樣超一流的人才必爭取之唯恐不及,豈有閉門不納之理?但夏氏卻絲毫不為光直的「故國情懷」所動,考古所的門絕不向他開放。
#余英时回忆录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光直用端正的小楷給郭沫若寫了一封信,表示他:「很希望能有個機會在最近期內返國一行以向國內考古工作的同仁學習。」他並且進一步說明:「月前美國科學院邀我參加現在正在國內參觀中的考古美術代表團。我之沒有參加,主要是想以個人的身分回去的緣故。」(此信收在《四海為家》中)他拒絕參加美國代表團而「想以個人身分回去」,這明明是表示希望「國內」接受他是身在「國外」的自家人。他同時將信的副本寄給夏鼐,外加私函一封。但是這兩封信都如石沉大海,他最後還是參加了美國古人類學代表團,才在一九七五年五月第一次回到中國。但他隨代表團到北京後,立即要求與夏鼐單獨晤談。《夏鼐日記》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記光直作考古報告,五時散會:「我應他的要求,留下做個別談話,六時告別返所。」我相信這是因為他要當面講清楚致郭沫若信中的意思。此後他幾乎每次到大陸都要找機會和夏鼐「作個別談話」,一閱《夏鼐日記》即知,這裡毋須多引了。光直後來公開說:「他曾向夏鼐先生提出到考古所工作,但夏先生不置可否。」(見李水城:〈張光直先生與北大〉,《四海為家》,頁一〇〇)這一請求一定是他在「個別談話」中提出的。
#余英时回忆录 分析到最後,我們之間的隔閡起源於他的「心向祖國」。這不但是他考古研究的一大特色,而且也造成了他學術生命中最大的憾事。對於這一問題,我認為有予以澄清的必要,但這裡只能略道梗概,不能詳說。
首先讓我們看看他「心向祖國」的具體表現。石興邦在〈三秋風雨祭光直〉一文中對他有如下的描述:
光直的故國情懷,十分濃烈。……我聽說他曾向夏鼐先生表示他願回大陸搞考古,我想他是真心的。……我看他和大陸年輕學者在一起極為融洽,十分自然,他也有要求融入這個蓬勃興起的學術族群的意願。有一次在北京考古所會議室討論學術問題,會上大家都稱同志,某某同志如何如何,他也講:「黃展岳同志的意見我很贊成!」……實際這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光直在不自覺中已經將自己融入了這個學術群體中。(見《四海為家》,頁三七)
我覺得這段話寫得非常親切,把他的「故國情懷」生動地呈現了出來。就我所知,光直和大陸考古學界開始接觸時便已流露出這一心態。
#余英时回忆录 通過漢代研究代表團的事件,光直知道我對於中共的立場是不可能改變的,他因此而對我有所提防,雖有憾於友道,還是可以理解的。不過他畢竟對我的認識不足:我不能認同的是極權政治,不是大陸的學術界,更不是個別學人。所以好幾位大陸考古學家都是我們的共同友人,而且為了籌措商丘考古的龐大經費,我也出過大力(參看俞偉超:〈往事追記〉,收在《四海為家》,頁二四)。光直對我未免知其一而不知其二。但是我念及他畢生對中國考古的貢獻,特別是晚年在極端惡劣的健康狀態下仍然奮鬥不息,上述文哲所的事件簡直微不足道,我最初的情緒波動終於平息了。
#余英时回忆录 我遽聞此案,情緒上自不免波動。我一直以為和光直之間早已達到了彼此信任的境地,縱有分歧,也不難當面解釋清楚。現在發現他為了實現改革計劃竟必須在暗中迴避我,頓使我有幾十年交誼毀於一旦之感。但不久之後,我領悟到我的反應未免有些過分。光直的整體構想自始便含有一個重要層面,即怎樣與大陸人文社會科學的研究趨向聯繫起來,最後可以取得融匯貫通的效果。最明顯的例證便是他所設計的考古研究所,其研究人員的名額多至一百位。這時他剛剛取得中共國家文物局的批准,與北京的考古所共同在河南商丘進行發掘。毫無疑問,他構想中的考古所必是以到大陸發掘為主要任務,因為台灣無論如何也容納不了那樣大數量的考古專家。事實上,後來史語所領導人員也正是用這一理由否定了建立考古所的議案。
#余英时回忆录 在這兩年中,我在原則上始終支持光直的改革方案,但因身在美國,又忙於撰述,並未參與其事。關於他所遭遇的種種挫折,我也是事後才知道的。但在我所得到的第一手報導中,我發現光直在任期間竟把我看成改革的一種障礙。這不但使我驚詫到了極點,而且在感情上也是我很難接受的。
大約在光直卸任一、兩年後,文哲所籌備主任(即所未正式成立前的所長)戴璉璋先生來美,到我家相訪。他一見面便說此次是特為「告罪」而來,使我如墜霧中。原來光直為了重組文哲所,決定延攬一位大陸統戰部所支持的台灣學人入所,作為未來所的領導人選之一。但中研院的聘任,要求申請人滿足兩項先決條件:第一、專家評審;第二、所的諮詢委員會通過。我是文哲所諮詢委員之一,又與申請人的專業相近。光直認為我的政治觀點對於此案十分不利,因此鄭重叮嚀戴先生,不要讓我牽涉進去。此案最後由於專家評審未能過關,但我則從頭到尾都不知有其事。戴先生因為對我有歉意,所以事過境遷之後決定向我坦陳全案始末;除了口頭敘述之外,他並攜來全案文件副本,讓我一一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