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聽了靈媒媽媽說明的「吸引力法則」。
十幾年前,我曾翻過《吸引力法則》一書。就我的印象,書裡說了「當你相信你一定能得到什麼,宇宙就會給你想要的。你想要什麼、就會得到什麼」的觀念。
我一直沒辦法被這說法給說服。我想要房子,就會得到房子?我想要得到一百萬,就會得到一百萬?
而聽了靈媒媽媽的說明後,我才發現自己想錯方向了。
靈媒媽媽提到了一個觀念。「向宇宙下訂單時,下的不是金錢、房子、戀人...等等的物質類的東西。也不是 "我想要... ..." ,而是 "我就是... ..."。」
你要深信、認定自己就是那樣的人。
這讓我想起《原子習慣》裡有提到類似的概念。書中提到的例子是戒菸。
若想戒菸,你該做的不是「我想要開始戒菸、我現在正在戒菸」,而是「我是個不抽煙的人」。
當自我認定為「我是個不抽煙的人」時,就會從「不抽菸的人會怎麼做?」的角度去思考。
同理,想減肥就認定自己「我是個控制飲食的人」;想要培養運動習慣,就認定自己「我是個運動人」。
當自認為是那樣子的人時,在面對各種叉路時,就能明確知道自己該做什麼樣的選擇。而物質上的東西,算是前進過程中的禮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