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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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皇帝的家书,其实只有大概三分之一的内容记录了康熙三次御驾亲征噶尔丹期间写给留守在京的太子胤礽的信件。信件原文全部是来自台北故宫和中国历史档案馆的满文原件历史资料。
书里其他部分大概介绍了为什么研究清史东亚史,除了查阅汉语记录的历史资料外,更应该一并查阅满蒙藏文历史资料:作者认为当时的「清」跟当时语境的「中国」并非同一概念。当时的「中国」应该是指中原地带,而「清」皇帝则是满人、蒙古人、藏人、汉人共同的领袖,所以「清」类似联邦。如今熟知的《大清律》是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统治汉人而效仿《大明律》所订,但其实适用范围仅限中原汉人。而在清朝统治时期,用于满洲、蒙古、中原、西藏的法律是不同的。清在满洲通行《八旗则例》,在西藏实行《西藏事例》,对西北穆斯林则推行《回疆则例》。各民族间实现自治,并不来往频繁,也因此在清朝治理下彼此能做到相安无事。
这本书首次成书是在1972年,后来两次修订。中译本是2016年的最新修订版。冈田英弘似乎没有提出过「新清史」的概念,但他的这些观点跟后来90年代在美国开始的「新清史」学派的观点几乎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