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對的討論,對於歌曲抄襲而言,節奏很像但是進行的副歌跟詮釋對象的主題不同,就要考量,是否有某種情境的設定或者歌曲內容的相似度有抄襲的可能性。真的有複製原作的疑慮。對於作曲,就算有幾個音有那麼像或是前奏或副歌的一句弦律的相似度,一句弦律大約為8個半拍,通常為2/4拍,也就是你拍手四下的相似度大於95%,這也很難說就叫抄襲。每天出來的歌曲,風格出眾,又有各種商業音樂,遊戲BGM,總覺得如果提出異議的當事人有疑慮,應該都會採取法律申請著作權疑慮等權益保障。而不曉得引起民眾對自家歌手的質疑或反彈這樣的消息是如何出來的,消息出來以後,會間接引起另外族群,其中也包含眼紅的酸民,或是本來就不看好歌手,想藉機蹭熱度的有心者。
我自己也有作曲,但是也會模仿近幾年來周董以及其他歌手的風格,所以就會透過聆聽多少在每一首歌稍微使用比較能詮釋情緒線的和絃。
回到前面說的作曲風格,講人話或一般人能理解就比方說,只要你自己(當事人)想的故事,找的人物,刻劃人物或感情上的渲染以及有個詮釋主題出發,比如說:
「一個較為悲情的故事詮釋回不去的愛情以及我們的青春「你(男主)不在了,歲月也不饒人,我如今變成白髮少女(女主),有天我在整理照片,孫女很調皮,拿著一張不小心掉的照片,興奮地跑到我旁邊,用小手指著它,問起我照片上的男孩是誰,過往的回憶瞬間浸濕了我的臉,那一刻我變回以前年輕的我,想起了從前。」我僅用了悲情牌,以及失去為主題,但為了簡易理解故事結局,所以加入引導回憶引出者(孫女),被動得讓我看到過去的照片。也許,這個副歌故事發展耐人尋味就可以往悲情角度或者美好情景來詮釋,對於美好情景可能副歌的內容就能寫(我們的相處,夏天的蟬鳴,一個不想過去的暑假,因為那是我最美的暑假);悲情角度詮釋同一個故事發展,(夏天的蟬鳴,一個不想過去的暑假,因為我不知道原來,過了暑假,我就得一個人(強調你不再前的美好))。等等,但還是為了要簡單的故事,所以就沒有鋪陳副歌故事發展,直接找個人引起回憶。 (《你不在》為王力宏2010年的作品,喜歡王力宏的朋友可以去支持哦!
補充著作權小資訊:
<著作權在詞曲創作或公開上傳至社交平台後就已成立>
著作權第10條:「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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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正題:
向上述這樣是你透過生活經驗假想的一個題材,基本上創作材料是出自於自己創造的一個意境,如果與哪個有名的歌曲有那麼一些弦律是相似,但是此時有疑慮認為歌曲抄襲想擁護自家或者想捍衛著作權熱心的你,有想過歌曲內的內容以及作曲本身的不同嗎?
假設同樣是詮釋愛情,愛情應該能說是流行歌曲最熱門的主題。你能說,我的情境與你的情境,在沒有重複聆聽,以及是否因為個人因素對樂曲別有意圖的情形之下,被比較的歌曲們,詮釋愛情的主角與人物對話能夠完全一致? 那什麼作品更有抄襲疑慮呢?如果說換湯不換藥,就連故事的出發點都有像到某個創作者作曲的風格,使用和弦跟主弦律極為相似,那才更接近抄襲的疑慮。實際上,我聽完刻在心底的聲音,覺得引發抄襲風波,頂多前奏確實很像日文版,但因為我有音樂底子,就不會直接論定這叫抄襲。
也希望懂律法的相關專業法律人士,能夠與專業音樂製作人共同協商如何處理音樂著作抄襲事項。保障原作以及二創或者可能有機會被誤會的萌新創作者。
以下為個人對音樂著作的個人見解,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