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觀:
(下略五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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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以泰國為例盼替越南轉播奧運找出路。1120萬美元的轉播權費用一半由泰國國家傳播及電信委員會(NBTC)支付,另一半由自企業籌募而來的國家體育發展基金負擔。泰國共有6家電視台獲得巴黎奧運轉播權。
越南某電視台主管感嘆,很想買奧運的轉播權,「但太貴了,實在買不起」。在奧運登場前收到很多「為什麼不買巴黎奧運轉播權」的詢問。他說,各家媒體鐵定都很想買,但「轉播權費用飛漲」是最大的問題。
這名主管表示,巴黎奧運的比賽時間都是在入夜之後到黎明,收看的人不像歐洲國家盃或世界盃那樣多,花大錢去買,怎麼把錢賺回來無解。沒有國家預算支持,「如果賺錢就有得吃,虧錢就得自己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