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 鄭錦滿不服暴動定罪上訴:打算爬渠進入理大「營救」 冀改判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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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鄭錦滿不服暴動定罪上訴:打算爬渠進入理大「營救」 冀改判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 獨媒報導 | 獨立媒體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校園期間,8人被指協助及駕車接載理大內爬渠離開人士,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指從渠口爬出,在審訊中途遭加控暴動罪。鄭與另外4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囚,他們均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今(2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代表鄭錦滿的大律師指,當時有說法指「營救理大」,有可能鄭打算從外面爬渠進入理大,但中途失敗,於是折返離開,並從渠口爬出來;然而原審法官錯誤地裁定鄭從理大逃離,因此希望上訴庭推翻暴動定罪,改判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表示會於6個月內頒下判決。 上訴人為:裝修工人何志豪(28歲)、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32歲)、時任民政事務總署行政主任陳啟賢(33歲)、舞台燈光工人馮思睿(30歲)及廣告導演林泳汶(31歲)。2023年1月,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裁定鄭錦滿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脫,但暴動罪成,判囚3年8個月。另外4人則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囚12至13個月不等。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和潘敏琦審理。 資料圖片 鄭錦滿稱打算從外面爬渠進入理大營救 冀上訴庭改判妨礙公正罪成 鄭仍就暴動罪服刑,今早由囚車押送往法院應訊。代表鄭錦滿的大律師指,控方在審訊中途修訂控罪是沒有需要,而且修訂控罪之後,控方沒有足夠證據支持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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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被問是否擔心律政司再上訴 羅健熙:無得擔心、只能再面對

散庭後,羅健熙向記者表示沒有感到特別開心,形容現時是稍為放鬆時間,目前會先做好手上工作。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再上訴,羅表示「無得擔心」,一旦律政司再上訴只能再面對一次。他指幾年來經歷的法庭程序比較辛苦:「一路唔知道結果,亦都無辦法好好規劃日後工作或生活時間,如果要係咁嚟都無辦法啦。」未來會續以平常心處理。

▌羅健熙涉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遭駁回 維持無罪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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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羅健熙涉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遭駁回 維持無罪裁決 | 獨媒報導 | 獨立媒體

羅健熙今早到庭。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有人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非法集結罪,區院法官練錦鴻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1日)頒下判決,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同案被告、案發時替台灣公共電視台採訪的記者鄧卓儒,被指管有鐳射筆及7條索帶,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不成立,但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亦宣判,駁回鄧的上訴,維持有罪裁決。鄧已服刑完畢,今未有到庭。 上訴方為律政司。答辯人為羅健熙。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2年11月30日裁定羅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不過律政司在5日後申請上訴,其後羅再度被警方拘捕,並被押解至高等法院,法官應控方申請向羅施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等。 據練官的裁決理由,他批評羅對事件的認知「狹隘得難以置信」、「極之片面」,亦可能為「囤積政治本錢」、「增加曝光率」而到達案發現場,認為羅「故意剪裁其認知以符合其無辜被捕的敍述」,不接納他的證供。但練官考慮其衣著及行為與一般示威者有異,也沒有作出顯見的鼓勵或對歭行為,沒有與示威者互動,控方證據未能支持羅參與集結是唯一意圖,遂裁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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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羅健熙涉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遭駁回 維持無罪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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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羅健熙涉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上訴遭駁回 維持無罪裁決 | 獨媒報導 | 獨立媒體

羅健熙今早到庭。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警方圍封理大,有人在網上發起聲援行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與其他人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及一帶被捕,他否認非法集結罪,區院法官練錦鴻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今(21日)頒下判決,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同案被告、案發時替台灣公共電視台採訪的記者鄧卓儒,被指管有鐳射筆及7條索帶,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不成立,但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5個月。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日亦宣判,駁回鄧的上訴,維持有罪裁決。鄧已服刑完畢,今未有到庭。 上訴方為律政司。答辯人為羅健熙。區院法官練錦鴻於2022年11月30日裁定羅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不過律政司在5日後申請上訴,其後羅再度被警方拘捕,並被押解至高等法院,法官應控方申請向羅施加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地址等。 據練官的裁決理由,他批評羅對事件的認知「狹隘得難以置信」、「極之片面」,亦可能為「囤積政治本錢」、「增加曝光率」而到達案發現場,認為羅「故意剪裁其認知以符合其無辜被捕的敍述」,不接納他的證供。但練官考慮其衣著及行為與一般示威者有異,也沒有作出顯見的鼓勵或對歭行為,沒有與示威者互動,控方證據未能支持羅參與集結是唯一意圖,遂裁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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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信燕直播:突發!上海出大事!工人年底討薪被鎮壓;廣州警察對白髮老人連開三槍 咩事?理大圍城 3男暴動罪成 #上海 #工人 #年終 #討薪 #警察 #經濟 #維權 #鎮壓 #理大圍城 #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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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油麻地圍捕最後一案審結 8人暴動罪成囚4年2月至4年半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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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8人暴動罪成囚37至50月 審訊因疫情延期逾一年半 官予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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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尖沙咀非法集結罪成 8男女囚7至13月 19歲青年入勞教中心 https://bit.ly/3OghaZa https://nitter.hongkongers.net/inmediahk/status/175122046950248489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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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9人非法集結罪成下周判刑 患病坐輪椅女被告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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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 校園內外參與暴動罪成 11男女囚26.5至35月 男翻譯員另揮鎚襲警囚56月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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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校園內外參與暴動罪成 11男女囚26.5至35月 男翻譯員另揮鎚襲警囚56月3周 | 獨媒報導 | 獨立媒體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7日警方開始封鎖理大校園,示威者在校園對出的暢運道與警方對峙,至翌日凌晨約5時,19人被拘捕。6人否認暴動及蒙面罪,經早前審訊,其中4人被裁定罪成,連同開審前認罪的8人一併於今早(23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指,沒有證據顯示各人在暴動中擔當重要角色,亦不能把所有校園的破壞都算在被告頭上,考慮部份被告認罪、年輕等因素,判其中11人監禁26.5至35個月。餘下一名30歲翻譯文員另承認「搶犯」期間揮鎚襲擊警長,因此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合共入獄56個月3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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